个人信息处理政策

现行版本:2026年8月19日 · 瓦季姆·罗曼诺维奇·波波夫,个体工商户
关于文本语言。本文件为参考性译文。运营者设立于俄罗斯联邦,本文件的俄文版本具有法律效力。 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俄文版本为准。

1. 总则

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依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ФЗ号联邦法律《个人数据法》 (以下简称“该法”)制定,说明运营者如何处理个人信息以及为保障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个人信息处理者(运营者)
瓦季姆·罗曼诺维奇·波波夫,个体工商户 (依俄罗斯联邦法律登记的个人经营者)
个体工商户国家登记号 ОГРНИП
323330000064232
纳税人识别号 ИНН
771598728206
运营者登记簿编号
第 77-25-491473 号
电子邮箱
hello@popov.moscow
电话
+7 (499) 755-86-89
网站
https://popov.moscow

1.1. 运营者将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尊重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包括私生活不受侵犯的权利以及个人和家庭秘密)作为首要任务。

1.2. 本政策适用于运营者可能获得的、关于网站 https://popov.moscow (以下简称“网站”)访问者的全部信息, 以及在与其通信和电话沟通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1.3. 本政策既适用于借助自动化手段进行的处理,也适用于不借助自动化手段进行的处理。

1.4. 运营者已列入俄罗斯联邦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督局(Роскомнадзор)所维护的个人数据运营者登记簿, 登记编号第 77-25-491473 号,自 2025年10月25日 起。

1.5. 本政策的现行版本在 popov.moscow/cn/privacy.html 公开可查,在开始任何处理之前均可不受限制地查阅。

2. 基本概念

2.1. 个人信息,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个人信息主体)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2. 用户,是指通过网站反馈表单向运营者提交数据,或以其他方式与运营者取得联系的网站访问者。

2.3. 处理,是指对个人信息实施的任何操作或者操作组合,无论是否借助自动化手段。

2.4. 封锁、去标识化、销毁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信息系统等其他术语,均按该法第3条规定的含义使用。

3. 处理原则

3.1. 处理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3.2. 处理限于实现具体的、事先确定的合法目的。不得进行与收集目的不相符的处理。

3.3. 不得合并处理目的彼此不相容的个人信息数据库。

3.4. 仅处理与处理目的相符的个人信息,其内容和范围相对于既定目的不得过度。

3.5. 运营者保证个人信息准确、充分,并在必要时保证其相对于处理目的保持最新。

3.6. 个人信息以可识别信息主体的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超过处理目的所需, 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保存期限的除外。

4. 处理目的、信息种类与法律依据

4.1. 运营者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4.2. 运营者不发送广告和推广资料,不将个人信息用于市场推广,也不作出仅基于自动化处理并产生法律后果的决定。

4.3. 被处理个人信息的主体类别:网站访问者、客户、交易对手及其代表、合同受益人、法定代理人。

4.4. 被处理个人信息的范围,取决于双方关系所处的阶段。

4.4.1. 通过网站提交咨询时处理:姓、名、父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咨询内容。反馈表单不索取其他信息。

4.4.2. 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可在具体委托所必需的范围内额外处理:出生年、月、日及出生地;居住地址与登记地址; 身份证件信息,包括入境俄罗斯联邦所需的证件;纳税人识别号与保险账号;银行账户明细; 以及委托内容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4.4.3. 第4.4.2条所列信息的范围由委托事项的性质决定,并不过度:运营者仅索取提供该项服务所不可或缺的信息。

4.5. 运营者不处理特殊类别的个人信息(种族或民族、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健康状况、性生活), 也不处理生物识别个人信息。

4.6. 处理的法律依据为:

4.7. 提供个人信息出于自愿。拒绝提供的,运营者将无法审查咨询,也无法提供服务。

5. 处理的方式与条件

5.1. 处理包括下列操作:传播、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更新(修改、变更)、提取、使用、 传输(提供数据及提供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与销毁。

5.2. 处理借助自动化手段进行,包括通过互联网传输。

5.3. 仅在为实现第4.1条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向第三方传输个人信息,具体为:法院及其他争议解决机构; 国家机关,包括联邦海关总署、联邦税务局、内务部及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公证人; 以及在履行委托确有必要时,向鉴定机构和快递服务机构传输。

5.4. 个人信息的传播,即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仅在信息主体依照该法第10.1条规定的形式另行作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没有该项同意,运营者不进行传播。

5.5. 运营者不进行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

5.6. 俄罗斯联邦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更新与提取, 使用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数据库进行(该法第18条第5款)。

5.7. 处理目的已经实现、同意被撤回、发现违法处理,或者运营者终止经营的,处理即告停止。

6. 处理与保存期限

6.1. 通过反馈表单获得的个人信息,自用户最近一次联系之日起保存三年,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2. 会计与税务凭证中包含的个人信息,按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期限保存。

6.3. 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再需要实现该目的时,个人信息予以销毁。销毁情况由运营者制作书面记录予以确认。

7. 安全保障措施

7.1. 依照该法第18.1条,运营者已:

7.2. 依照该法第19条,运营者已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变更、封锁、 复制、提供、传播,以及防止其他非法行为,具体包括:

7.3. 运营者不使用密码(加密)类信息保护手段。

7.4. 一经查明个人信息被非法传输并因此侵害信息主体权利,运营者将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主管监督机关。

8. 个人信息主体的权利

8.1. 用户有权:

8.2. 用户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运营者。

8.3. 请求请发送至 hello@popov.moscow。运营者将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答复。 该期限最多可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的理由应当告知用户。

9. 同意的撤回

9.1. 同意可随时撤回,方式为向 hello@popov.moscow 发送书面申请,并注明“撤回同意”。 申请中应写明先前提供给运营者的姓、名、父称和电话号码,以便识别申请人。

9.2. 撤回申请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处理并销毁个人信息,除非存在处理该信息的其他法律依据。

9.3. 存在该法第6条第1款第2至11项、第10条第2款或第1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时, 运营者有权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信息。

10. Cookie 与访问统计

10.1. 网站不使用 cookie 识别用户,也不投放第三方广告或追踪标识。

10.2. 如日后接入访问统计系统,运营者将按本政策处理去标识化的访问数据,并相应修订本政策。

11. 附则

11.1.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问询,可发送至 hello@popov.moscow 索取。

11.2. 运营者有权修改本政策。新版本自在网站公布之时起生效,新版本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 本政策长期有效,直至被新版本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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