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个人信息处理政策》(以下简称“政策”)依据2006年7月27日第152-ФЗ号联邦法律《个人数据法》 (以下简称“该法”)制定,说明运营者如何处理个人信息以及为保障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1.1. 运营者将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尊重人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包括私生活不受侵犯的权利以及个人和家庭秘密)作为首要任务。
1.2. 本政策适用于运营者可能获得的、关于网站 https://popov.moscow (以下简称“网站”)访问者的全部信息, 以及在与其通信和电话沟通过程中获得的信息。
1.3. 本政策既适用于借助自动化手段进行的处理,也适用于不借助自动化手段进行的处理。
1.4. 运营者已列入俄罗斯联邦通信、信息技术和大众传媒监督局(Роскомнадзор)所维护的个人数据运营者登记簿, 登记编号第 77-25-491473 号,自 2025年10月25日 起。
1.5. 本政策的现行版本在 popov.moscow/cn/privacy.html 公开可查,在开始任何处理之前均可不受限制地查阅。
2.1. 个人信息,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个人信息主体)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任何信息。
2.2. 用户,是指通过网站反馈表单向运营者提交数据,或以其他方式与运营者取得联系的网站访问者。
2.3. 处理,是指对个人信息实施的任何操作或者操作组合,无论是否借助自动化手段。
2.4. 封锁、去标识化、销毁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信息系统等其他术语,均按该法第3条规定的含义使用。
3.1. 处理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进行。
3.2. 处理限于实现具体的、事先确定的合法目的。不得进行与收集目的不相符的处理。
3.3. 不得合并处理目的彼此不相容的个人信息数据库。
3.4. 仅处理与处理目的相符的个人信息,其内容和范围相对于既定目的不得过度。
3.5. 运营者保证个人信息准确、充分,并在必要时保证其相对于处理目的保持最新。
3.6. 个人信息以可识别信息主体的形式保存,保存期限不超过处理目的所需, 法律或合同另有规定保存期限的除外。
4.1. 运营者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
4.2. 运营者不发送广告和推广资料,不将个人信息用于市场推广,也不作出仅基于自动化处理并产生法律后果的决定。
4.3. 被处理个人信息的主体类别:网站访问者、客户、交易对手及其代表、合同受益人、法定代理人。
4.4. 被处理个人信息的范围,取决于双方关系所处的阶段。
4.4.1. 通过网站提交咨询时处理:姓、名、父称;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咨询内容。反馈表单不索取其他信息。
4.4.2. 在订立和履行合同时,可在具体委托所必需的范围内额外处理:出生年、月、日及出生地;居住地址与登记地址; 身份证件信息,包括入境俄罗斯联邦所需的证件;纳税人识别号与保险账号;银行账户明细; 以及委托内容所要求的其他信息。
4.4.3. 第4.4.2条所列信息的范围由委托事项的性质决定,并不过度:运营者仅索取提供该项服务所不可或缺的信息。
4.5. 运营者不处理特殊类别的个人信息(种族或民族、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健康状况、性生活), 也不处理生物识别个人信息。
4.6. 处理的法律依据为:
4.7. 提供个人信息出于自愿。拒绝提供的,运营者将无法审查咨询,也无法提供服务。
5.1. 处理包括下列操作:传播、收集、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更新(修改、变更)、提取、使用、 传输(提供数据及提供访问)、去标识化、封锁、删除与销毁。
5.2. 处理借助自动化手段进行,包括通过互联网传输。
5.3. 仅在为实现第4.1条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向第三方传输个人信息,具体为:法院及其他争议解决机构; 国家机关,包括联邦海关总署、联邦税务局、内务部及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公证人; 以及在履行委托确有必要时,向鉴定机构和快递服务机构传输。
5.4. 个人信息的传播,即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仅在信息主体依照该法第10.1条规定的形式另行作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 没有该项同意,运营者不进行传播。
5.5. 运营者不进行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
5.6. 俄罗斯联邦公民个人信息的记录、系统化、积累、存储、更新与提取, 使用位于俄罗斯联邦境内的数据库进行(该法第18条第5款)。
5.7. 处理目的已经实现、同意被撤回、发现违法处理,或者运营者终止经营的,处理即告停止。
6.1. 通过反馈表单获得的个人信息,自用户最近一次联系之日起保存三年,合同或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2. 会计与税务凭证中包含的个人信息,按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期限保存。
6.3. 处理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再需要实现该目的时,个人信息予以销毁。销毁情况由运营者制作书面记录予以确认。
7.1. 依照该法第18.1条,运营者已:
7.2. 依照该法第19条,运营者已采取法律、组织和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或意外访问、销毁、变更、封锁、 复制、提供、传播,以及防止其他非法行为,具体包括:
7.3. 运营者不使用密码(加密)类信息保护手段。
7.4. 一经查明个人信息被非法传输并因此侵害信息主体权利,运营者将按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主管监督机关。
8.1. 用户有权:
8.2. 用户应当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在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通知运营者。
8.3. 请求请发送至 hello@popov.moscow。运营者将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查并答复。 该期限最多可延长五个工作日,延长的理由应当告知用户。
9.1. 同意可随时撤回,方式为向 hello@popov.moscow 发送书面申请,并注明“撤回同意”。 申请中应写明先前提供给运营者的姓、名、父称和电话号码,以便识别申请人。
9.2. 撤回申请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停止处理并销毁个人信息,除非存在处理该信息的其他法律依据。
9.3. 存在该法第6条第1款第2至11项、第10条第2款或第11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时, 运营者有权在未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个人信息。
10.1. 网站不使用 cookie 识别用户,也不投放第三方广告或追踪标识。
10.2. 如日后接入访问统计系统,运营者将按本政策处理去标识化的访问数据,并相应修订本政策。
11.1. 有关个人信息处理的问询,可发送至 hello@popov.moscow 索取。
11.2. 运营者有权修改本政策。新版本自在网站公布之时起生效,新版本另有规定的除外。
11.3. 本政策长期有效,直至被新版本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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